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切实提高立法质量,根据《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》的规定,对《苏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实施情况展开立法后评估工作。
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,成立了由市侨办主任担任组长,侨务综合处、侨务事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法后评估小组,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实施,以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、公正和专业性。
本次立法后评估将围绕《办法》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协调性、可操作性、立法技术性等方面,通过征求意见、问卷调查、座谈论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、汇总分析,并形成评估报告。
现诚请社会各界对《办法》的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于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。电子邮件发送至:qwzhc@tyzx.suzhou.gov.cn(邮件标题请注明:《苏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》意见反馈)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苏州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》
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
2025年4月21日

苏公网安备32050802011500号